关闭 家电网微信二维码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频道 宏观政策 正文

做互联网电视必须经过新广总局批准

字号:TT 2014-07-05 15:19 来源:潇湘晨报

家电网-HEA.CN报道:有经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有资格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业务

据新华社电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相关人士透露,只有经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有资格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业务。

互联网电视产业快速发展,“未经播控审核的违规视频客户端及第三方应用软件也大量出现,为一些不良内容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截至目前,新广总局共批准了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还批准了江苏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等14家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

“在内容管理上,互联网电视播出的内容与传统电视播出的内容审核标准一致,管理尺度一致,版权保护原则一致。”,“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设备生产企业、互联网站等,不得设立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产品组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家电网微博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