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该通知明确了企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具体条件,将推动资金的进一步落地。
2025年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企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具体条件,将推动资金的进一步落地。
作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要的配套文件,《通知》明确要求申请资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满足满足4项条件,即合法合规、无违法违信记录、按要求上传数据信息满足监管条件、满足规范拆解数量要求。
第一,适应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申请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度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第二,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申请资金上一年度截至申请资金当月,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被降低环保信用等级,不存在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或生态环保方面未查明的问题。
第三,申请资金上一年度已按要求上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种类和数量,并将所有数据上传至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企业要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数量的相关要求。《通知》分别对企业2025年和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数量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其中,2025年申请专项资金的,上一年度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10万台(套)。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及数量,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审核确认。
2026年及以后申请专项资金的,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上一年度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60万台(套),位于其他地区的企业上一年度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80万台(套)。2025年1月1日以后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数量,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最新版本审核确认。
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降低了企业申请资金的“门槛”。其中,2025年的处理量要求由“不少于50万台(套)”下降到“不少于10万台(套)”;2026年西部地区企业的处理量要求由“不少于90万台(套)”下降为“不少于60万台(套)”,其他地区企业由“不少于100万台(套)”下降为“不少于80万台(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同时规定,各省(区、市)可以在以上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更严格的申请要求。
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正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进。“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已经成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今年着力推进的重要方面。统筹“新家电购买补贴”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置”的关系,不仅是各地落实以旧换新政策的重要课题,更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重新构建发展格局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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