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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油烟机自燃引发纠纷 零售商赔1600元

字号:TT 2014-02-13 14:36 作者:朱蓓宁 来源:南通网

家电网-HEA.CN报道:工商部门在前往现场查看,综合分析后认为,刘女士所购的吸油烟机虽过三包期,但尚未超过十年的安全使用期,经营者对因吸油烟机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害仍有赔偿义务。

2月11日,崇川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吸油烟机自燃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00元。

2月9日文峰街道消费者刘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她家的吸油烟机于1月26日夜间突然自燃,吸油烟机全部烧毁,还导致厨房天花板、墙壁烧坏和熏黑。刘女士找到零售商,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500元。零售商认为该吸油烟机售出已3年,已过三包期。

工商部门在前往现场查看,综合分析后认为,刘女士所购的吸油烟机虽过三包期,但尚未超过十年的安全使用期,经营者对因吸油烟机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害仍有赔偿义务。经工商调解,刘女士获得1600元的补偿款。

“三包期是经营者对产品承担免费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期限。而安全使用期限,则是家用电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经过一定时间使 用后,其安全性能仍然符合相关要求的期限,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买日开始计算。”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国家分别规定了三包有效期和安全使用期,就是要 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A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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