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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家电有收费安装项目应售前告知

字号:TT 2014-04-16 14:01 来源:北方网

家电网-HEA.CN报道:该规范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家用电器商品的销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驻津分公司及办事处、售后(包括送货、安装、调试)服务单 位。

从昨天(4月15日)起,《天津市家用电器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规范》正式实施。此规范由市消费者协会、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联合制定。这意味着消费者买家电将不必再为售后安装服务质量不好而烦恼。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该规范规定的第一责任人为商品的销售商。

该规范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家用电器商品的销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驻津分公司及办事处、售后(包括送货、安装、调试)服务单 位。根据该规范,在销售安装过程中存在二次收费行为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等误导消费者的销售推广及广告宣传用语。销售商对其提供 的配件要予以明示,配件收取费用的要明码标价。对提供有偿服务项目及所用材料、零配件要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人员对超出免费安装服务的内容及配件要进行售前告知。

产品安装前,售后服务人员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及实际情况进行测量估算后,拟定安装方案及所需材料和零配件明细单。填写免费安装内容以 外所需材料和零配件(品种、数量、金额)、安装服务费用的明细单,经消费者同意签字后方可安装。对不是由消费者自行提供的安装材料及零配件造成的产品质量 及家装等相关问题,销售商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三包”义务。对安装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费用,要开具正规的发票等有效凭证。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A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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