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有固定展示场地的销售商或服务商,在商品销售场所可以设立专 门柜台或其它方式,将安装所需的材料、零配件展示,标明各零配件的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规格、型号、价格、商标等详细信息,但是不能强卖。
为规范家用电器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开、合理的售后安装市场,《山西省家用电器售后安装服务管理办法》近日发布。根据《办法》,销售安装过程中,销售商使用“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等销售推广及广告宣传用语时,必须明示免费项目。
《办法》规定,提供有偿服务项目及所用材料、零配件需要收费的要实行明码标价。有固定展示场地的销售商或服务商,在商品销售场所可以设立专 门柜台或其它方式,将安装所需的材料、零配件展示,标明各零配件的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规格、型号、价格、商标等详细信息,但是不能强卖。销售商应完全了 解所售家电商品生产商的售后安装服务政策及服务热线,并在卖场醒目位置进行明示,有条件的可设立查询设备,方便消费者查询。销售商要对专柜销售人员进行专 业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产品的安装流程,能向消费者解释产品安装的基本方法、步骤、所需安装材料和零配件。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销售人员要向消费者介绍商品 安装的基本方法,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提供合理的安装方案。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问要予以解答,对超出免费安装服务的内容及配件进行售前告知。服务商要规范 相关服务人员的送货、安装调试行为,制定专门的“送货、安装服务行为规范”,并报省家电行业服务协会备案。上门服务人员需着工装,向消费者出示统一的上门 服务证等有效工作证件,并严格按照服务行为规范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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