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一位家电修理店负责人说,一些家电卖场宣称“延保”是“三包”的延续,其实,二者根本不是一码事。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维修和更换配件是免费的,而商家延保服务做不到全部免费。
家电过了“三包”期,只要交点钱,就可继续享受“三包”服务,商家在促销时都这样宣传。这种“家电延期保修”,近年来很是流行,成为家电卖场又一个促销手段。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记者采访时发现,在现实中,家电延保服务远不如买之前商家说得那么好。
买了家电延保,却不“延年益寿”
海口消费者宋先生去年买了一台新乐牌洗衣机。买的时候,商家促销员告诉他:洗衣机“三包”政策国家规定是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过“三包”期,洗衣机出现问题维修就要付费,但如果购买延保服务,就可以继续享受“三包”服务,非常省心。
宋先生觉得家电延保不错,在洗衣机款之外又支付145元购买了3年的延保服务。
洗衣机买回家不久,就发现洗衣服时出现异响,宋先生多次向商家反映要求维修,然而,维修人员认为不是问题,一直拖着不上门。到今年6月份,洗衣机工作时异响越来越大,宋先生无法忍受,只好投诉到12315。经工商协调,商家才派人上门检查更换了一个配件。
宋先生听信商家促销买了家电延保,结果还是被洗衣机维修搞得挺闹心,但与消费者白女士相比,他算是幸运的了。
2013年底,白女士花8200元购买了一台海尔冰箱,用了没多久就遭遇了故障。售后人员上门维修时告诉白女士:过“三包”期后维修就不再是免费的,这台冰箱比较高档,以后维修费用也高,但如果购买延保服务,以后维修就很方便。白女士觉得有道理,就买了4年的延保服务。
“虽然有了延保服务,但好像没有什么用处,因为这冰箱门老是掉漆,换门都不解决问题。”白女士说,两年多来,她家冰箱门因为掉漆已经换过多次,但现在又掉漆;更烦人的是,这冰箱时常冷不丁爆响一声,有时在半夜,有时在做饭时,商家虽派技术人员来检查过,但也查不出什么问题。
据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今年以来涉及家电延保的投诉多达20多起,消费者投诉多数是买前的宣传和买后的现实不对称,延保服务不到位。
延保不是“三包”,不能急不择“延”
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家电卖场,看到延保服务已经成为商家促销手段,大到彩电、冰箱、洗衣机,小到豆浆机、电饭煲等家电,商家都推出延保服务,延保费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不少消费者购家电时考虑延保服务,相当于给家电买保险,花很少的钱就可以延长‘三包’服务。”海口一家电卖场促销员说,费用按照家电品类、产品售价、使用年限、延保时长而不同。
商家把“延保”当“三包”宣传,不少消费者信以为真,然而,一旦遇到问题,“延保”与“三包”就有差别了。
消费者郑先生买彩电时额外支付费用购买了延保服务,“三包”到期后,彩电液晶屏出现故障,郑先生要求继续享受“三包”服务,厂家售后人员告诉他:延保服务不等同于“三包”免费维修,一部分故障排除不收人工费,但更换有些配件是要收成本费的。
一位家电修理店负责人说,一些家电卖场宣称“延保”是“三包”的延续,其实,二者根本不是一码事。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维修和更换配件是免费的,而商家延保服务做不到全部免费。
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时,最好能与卖场签合同,写明延保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延保范围、延保期内故障的责任界定等。此外,消费者在选择延保服务时,对价格便宜、性能款式更新速度快的产品,没有必要额外投保。
消费提示
延保有行规 小心被忽悠
由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起草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早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试行,消费者不应忽视。其中,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在开展延保服务销售时,应向消费者解释说明延保服务内容、延保合同条款、办理方法和后期服务等内容,在消费者认可、签订合同后完成销售,并向消费者提供延保合同,供消费者留存。但由于该规范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要求,因此一直以来实际执行情况参差不齐。
在现实中,不少厂商为规避延保责任,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只提供延保销售发票,对延保服务内容也含糊其辞,如果消费者不主动询问,商家也较少主动介绍。消费者一般是稀里糊涂地买了延保,一旦出现需要,部分厂商却常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事前约定,也给工商及消协等机构的调解增加了难度。
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延保服务提供方、家电延保的服务内容等信息,并要签订清晰明白的服务合约。《家电延保服务规范》提供了明确的合同范本,消费者可以参照范本中的相应条款与企业签订服务合约。这样在商家促销时,很大程度上就会避免被忽悠,进而买了实际没什么用的“延保”。
(家电网® H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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