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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商局:三菱、夏浦等位列不合格家电名单

字号:TT 2017-10-30 16:00 作者:好个秋 来源:家电网

家电网-HEA.CN报道:工商部门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

【家电网HEA 10月30日原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广西区工商局流通领域大家电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总共有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三菱、夏普等企业位列名单。

以下涉及不合格项目的大家电产品:

标称为杭州日松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日送乐声牌电冰箱;

标称为深圳市三菱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MEILIHONGZUAN牌分体挂壁式空调器;

标称为滁州扬子洗衣机有限公司生产的扬子牌全自动洗衣机;

标称为广州市夏浦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浦牌液晶彩色电视机。

其中,电冰箱被检出总有效容积、耗电量、能效等级项目不合格;分体挂壁式空调器被检出标志与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全自动洗衣机被检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液晶彩色电视机被检出标记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在不合格项目中,标记和说明不合格的次数达到了三次。

根据中国《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此外,性能、结构及使用方法复杂、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应当根据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有详细的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执法机关应当要求经营者退货,同时依据相关法规对销售商进行处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了标识和说明不合格的产品,请立即退货,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商部门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S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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