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家电网微信二维码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频道 商业股市 股市快报 正文

奥马电器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字号:TT 2020-06-05 11:0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家电网-HEA.CN报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融通众金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20年2月1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收到〈执行证书〉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因未及时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履行给付义务,其质押给厦门信托的134,914,5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4447%)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融通众金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融通众金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融通众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融通众金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融通众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F组

家电网微博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