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接到投诉后,芦溪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确认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于3月10日上午组织双方调解。
3月11日下午,三台县芦溪镇永江三村二组的王先生,在芦溪镇一家电经营部选好了厂家免费更换的价值5490元的51寸3D彩电后,再次来到三台县工商局芦溪工商所办公室,感谢工作人员的调解帮助,一家人终于可以结束因电视三番五次出问题导致的闹心了。
2011年9月27日,王先生在芦溪镇一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5200元的某品牌43寸3D电视。2012年10月、2013年9月、今年2月,电视3次出现问题。王先生认为电视维修时间比收看时间都长,遂于2014年3月6月投诉到芦溪消委分会,要求厂方退货或免费换货。
接到投诉后,芦溪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确认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于3月10日上午组织双方调解。
芦溪消委分会工作人员一边组织双方学习新《消法》一边反复协调,同时建议王先生与经销商一同去选择喜欢的电视款式,然后再与厂家协商。3月11日下午,双方达成协议,厂方免费为王先生更换一台价值5490元的51寸3D彩电。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如果指定维修服务中心出示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在三包期内,商家应无条件给消费者更换新机或退货。商家对检测结果表示怀疑,可建议消费者再次到权威的法定维修点检测,不能随便推诿责任,简单判定“这属于正常现象”而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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