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经工商人员调查,宋先生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电视机属于“三包”产品,电视机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予以换货。
花4500元买一台新彩电,结果不到一年多次出现黑屏,修理后仍无法使用,要求商家更换新电视机又遭拒。13日,消费者宋先生在郧县工商局的帮助下,商家给他换了台新电视机。
去年7月23日,家住郧县的宋先生在该县某家电城花4500元购买一台TCL液晶电视。可是,使用不到3个月,电视机出现黑屏。售后服务人员检查 后,发现是线路板出了问题,就进行修理。没过多久,电视机又出现黑屏,售后服务人员就为宋先生更换线路板。今年7月16日,电视机又出现故障。宋先生找到 商家,要求更换一台新电视机,商家予以拒绝。
7月20日,宋先生向郧县工商局投诉。经工商人员调查,宋先生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电视机属于“三包”产品,电视机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予以换货。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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