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针对这一问题,新《消法》明确规定,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保修期内电视屏出现“星状”裂纹)
网友投诉:长虹电视售后不能正视商品本身质量缺陷,欺瞒用户
电视机用了不到两年,屏幕出现了“星状”裂纹,厂家出具鉴定报告认为是外力所致,属用户维护不当造成。对此,该电视用户湖南株洲的刘先生认为,电视机并未遭受撞击,非人为损坏。他对厂家的鉴定不满意,并要求换机。
电视屏幕出现裂纹
2013年12月底,刘先生在当地一家卖场内购买了一台长虹等离子电视,保修卡中承诺自安装之日起,整机保修一年,显示屏保修三年。然而在今年9月30日上午,刘先生发现电视出现黑屏故障,无法观看,且显示屏上有明显的“星状”裂纹。
红网记者看到,刘先生电视机屏幕上的裂纹比较明显,由一个点发散出七条长短不一的裂纹。刘先生称,上门维修师傅在检查后认为裂纹为外力损坏,属用户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需要花钱换屏。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电视机屏幕为内屏破裂,且强调电视机使用期间并未遭受重物撞击,并非人为所致。
厂家售后鉴定“外力损坏”
电视机屏幕上的裂纹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长虹厂家售后给出的鉴定结果为:“屏幕表面是层直贴膜,作用是滤光、无内外屏之分。据提供的资料显示用户电视的屏玻璃基板受外力碰撞产生有一处放射性裂纹,裂纹中心为受力点,很明显是受外力所致。属使用维护不当造成。”
长虹厂家售后相关负责人表示,鉴定书是由公司总部技术部门出具的,是否为人为损坏,维修人员一眼就可以看出,如果不相信厂家售后的鉴定结果,刘先生也可以找其他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与总部的不一致,长虹愿意赔偿刘先生的损失。
红网介入消费者换新机
10月11日,接到刘先生发帖投诉后,红网记者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核实情况后拨打了长虹售后电话,售后受理了此投诉,表示会将此投诉上报至总部以及会积极跟进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
10月15日,刘先生致电红网记者称,长虹厂家售后已经与他取得了联系,经双发协商后,长虹售后承诺免费为刘先生换台长虹液晶电视。对此结果,刘先生表示满意。
>>>延伸阅读
新消法:是否“人为损坏”经营者具有举证责任
根据红网百姓呼声投诉平台统计,最近一个月,“人为损坏”难以判定的家电投诉已接到10余起。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和商家往往各执一词,不少检测机构也直接表示无法鉴定。
针对这一问题,新《消法》明确规定,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因此,商家不能简单地将此类问题归为“人为损坏”,除非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故障不是因为自己的产品缺陷所致。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A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