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徐自发在担任格力电器董事期间,于2016年11月24日控制使用“徐自发”证券账户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00股,成交金额15,186,457.71元
近日,格力电器前董事徐自发因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徐自发于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26日担任珠海格力电器董事。徐自发在担任格力电器董事期间,于2016年11月24日控制使用“徐自发”证券账户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00股,成交金额15,186,457.71元;于2017年5月22日卖出“格力电器”股票400,825股,成交金额13,389,999.29元。
广东监管局认为,徐自发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违法行为。事后徐自发及时向上市公司进行了报告,并主动向公司上缴了所得收益。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徐自发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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