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上述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为电器供电的插线板同样有安全使用期限,不可“超期服役”,以免成为安全隐患。
1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施行。新国标规定,家用电器必须标注安全使用年限。(此前报道>>>新国标正式实施!家电须明示“寿命”)
新国标落地后,重庆市场在售家电产品是否标注相关“保质期”?消费者能否在购买时轻松获知相关信息?带着这些疑问,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1月14日,在观音桥商圈一家大型家电综合卖场,记者依次查看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主要品类的多个品牌展品。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品牌,机身醒目位置仅张贴能效标识、价格标签等信息,均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或“报废年限”。

多数品牌均未在机身或显眼位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记者 周盈 摄
当记者向一位空调销售人员询问“这款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多久,在哪里标注”时,该销售人员一脸疑惑地表示:“没听说过要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啊,我们只负责告知质保信息,这款空调整机质保6年,核心部件质保10年。”对于新国标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规定,其坦言不是很了解。
小家电区域的电饭煲、电压力锅等产品,机身仅标注功率、容量等基础信息,同样缺失安全使用年限标注。多位销售人员要么对新国标不知情,要么混淆质保期与安全使用年限,认为“质保期内可免费修,过保能用则继续用”。
记者后续走访重庆多个家电卖场发现,多数品牌均未在机身或显眼位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不过,在沙坪坝某家电卖场热水器销售区的一款储水式电热水器,机身铭牌上清晰标注“报废年限8年”,但未按新国标要求补充超期使用风险提示。销售人员表示,涉水电产品安全要求高,厂商会标注使用年限,其他家电鲜有此类标注。

一款热水器机身标注了安全使用年限信息。记者 周盈 摄
走访过程中,记者还随机询问了10位正在选购家电的消费者,其中8位不知晓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及新国标实施消息,选购时重点关注价格、品牌和能效;仅2位听说过超期使用风险,但不了解具体年限标准。市民张先生坦言,家中旧空调已用近15年,因未损坏未更换,若商品明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将作为换新重要参考。
对此,重庆市家用电器服务企业联合会秘书长胡杨继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标准自1月1日实施以来仅十余天,部分品牌库存产品、在售样机尚未完成标注更新,需过渡期;二是渠道端宣传不足,卖场销售人员对新国标要求不了解,无法准确传达信息;三是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调整需时间,从产品设计、标签制作到批量粘贴流程周期较长。
胡杨继表示,按新国标要求,生产者是标注责任主体,需在产品本体或使用说明中清晰标注。消费者选购时可主动询问安全使用年限、查看说明书;家中有超期家电的需加强安全检查,若出现异常声响、焦煳味、漏电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但胡杨继也表示,“新国标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并非强制报废年限”。安全使用年限是家电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建议使用时间。超期家电并非完全不能使用,但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下降风险会显著增加,需更频繁检查保养,“尤其是热水器、燃气灶等涉水电气家电,超期使用安全隐患更大,建议及时更换”。
新闻多一点:
家电“超期服役”有多危险?
根据新国标,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起算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一般从消费者首次购买日期开始计算;若产品需专业人员安装才能正常使用,则从安装完成之日起算。
家电“超期服役”危害有多大?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首先是安全保护装置可能失效。早期生产的电器可能缺乏必要的过流、过热或漏电保护功能;即便原有保护装置,也可能因长期使用而失效,无法在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形成隐患。
其次,存在触电及火灾风险。电器内部电线与元件的绝缘材料长期受热易老化开裂,可能导致火线与零线接触短路,瞬间大电流可引燃线路。绝缘破损还可能使电流外泄至金属外壳,不仅增加触电危险,局部高温也可能引发火灾。
此外,超期家电能耗普遍大幅上升。由于性能衰退,为维持基本运转,电器往往需要消耗更多能源。例如老旧空调压缩机效率下降,在制冷或制热时长时间高负荷运行,耗电量显著增加。
同时,家电性能也会严重下降。核心部件老化导致功能大打折扣,如超期使用的洗衣机可能出现脱水桶失衡,导致脱水效果差、噪音大等问题。
上述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为电器供电的插线板同样有安全使用期限,不可“超期服役”,以免成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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