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高先生2013年3月购买的热水器,三包期为一年,至今已使用近两年,近几日高先生的家人在使用时热水器炸裂,将高先生的家人烫伤,商家以产品超出三包期为由拒绝赔偿高先生的任何损失,高先生不同意商家的看法。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另外,提示消费者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家电网® H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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