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事后相关方面的鉴定结论显示,该热水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存在两个安全隐患。一是液化石油气瓶减压阀出口压力高于额定压力,极易造成热水器不完全燃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二是热水器排气筒安装不符合要求,导致烟气不能及时有效排出室外。
使用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女大学生小莉的家人悲愤之下提起巨额索赔194万余元。2014年11月,《市场导报》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日前,记者从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获悉,由于追加了相关被告,法院新近再次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当年24岁的小莉为河北人,生前系四川某大学的大四学生。8年前,她的父母老李夫妇就来到嘉兴做生意,前几年盘下了一家小饭馆。由于尚未在当地买房,老李夫妇一直租房子住。
2014年寒假时,小莉赶到嘉兴与父母团聚,然而厄运却很快降临了。2月1日晚,她在出租屋内使用烟道热水器洗澡时发生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月3日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载显示,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事后相关方面的鉴定结论显示,该热水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存在两个安全隐患。一是液化石油气瓶减压阀出口压力高于额定压力,极易造成热水器不完全燃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二是热水器排气筒安装不符合要求,导致烟气不能及时有效排出室外。
据此,小莉的父母将房屋的所有权人肖某及出租人郭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4万余元。
2014年10月,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时,两被告都认为自己和小莉的死亡没有关系,自己并不是适格的被告。房东肖某认为,热水器是在电器店购买,并由卖家安装的,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侵权责任,应当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
两被告还认为,死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具备一定的生活常识来防范安全隐患。但小莉在洗澡时,没有打开窗户,也没有把浴室和热水器的门关上,导致了一氧化碳中毒,故存在一定的过错。
记者获悉,经过当日庭审的激烈交锋,小莉父母事后又追加了两名被告,分别是热水器的销售者,及生产厂家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他们要求四被告就其索赔互负连带责任。
2015年2月,这场关于生命权纠纷的案件在南湖法院再度开庭。
法庭上,几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集中于多个方面,诸如热水器是由哪方安装的?死者以及四被告在本次事故是否存在相应过错?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作为新追加的销售方认为,热水器虽然是在该店购买的,但不是由他们安装的,原告和其他被告没有证据加以证明。而且,销售方与生产厂家华帝股份公司的合同显示,其所有售后服务全部由华帝公司承担。综合其它因素,销售方认为自己并无过错。
华帝股份公司在法庭上则表示,原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因为华帝公司的热水器经过检测,所有项目都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另外,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是华帝公司安装的。华帝公司还认为,受害人使用不当且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则不应承担任何与安装有关的赔偿责任。
多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这起巨额索赔案,相关的责任究竟如何承担,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记者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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