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家电退货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华益律师事务所金佩莉律师向记者表示,单独索要包装费的做法是不正 确的
买家电,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退货、换货很正常。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情并非这么容易,很多消费者因为找不到家电原包装,而被商家拒之门外,退货成了“不可能任务”。
市民冯女士在我市一家规模较小的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特价彩电,使用没几天,就发现电视机 时常出现自动关机的现象。按照电视机的“三包”规定,卖场同意退货,然而在办理退货时商场要求必须提供完好的电视包装箱。麻烦就在这时出现了,因为冯女士 所购买的电视机的外包装已经无法找到。商家表示冯女士必须为遗失的外包装支付200元的赔偿费后,才能为她办理退货手续。
据了解,因为无外包装遭商家刁难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商家收取的包装费也从几十元到二三百元不等。有消费者质疑,不就是一个纸箱子和 一些泡沫板吗,怎么就能值几百元?而商家工作人员的理由听起来似乎也挺“充分”,每个产品的包装都是有品牌且定制出厂的,不能随便拿个箱子来顶替,没有包 装其他消费者也不会买,商家要退回厂家,来回运费是不是也要算进去?
“家电退货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华益律师事务所金佩莉律师向记者表示,单独索要包装费的做法是不正 确的,因为“三包”规定中并没有无包装箱不允许退换货的条款,商家或厂家自定“退货要包装”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他表示,厂家索要包装费也不利于品牌 的宣传推广,在无形中降低了品牌的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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