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本次在广东、浙江、重庆等20个省份的246家销售单位进行抽查,共抽查30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12个省份的29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5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6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2023年第一批燃气用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对家用燃气灶等3种燃气用相关产品开展抽查,共抽查检验332批次产品,涉及322家生产单位、268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60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56批次(详见附件)。
本次在广东、浙江、重庆等20个省份的246家销售单位进行抽查,共抽查30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12个省份的29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5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6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针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销售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建立完善整治台账,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消除突出风险隐患,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E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