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根据国家新消法规定,自3月15日起,网购可以“7日无理由退换货”。苏宁在新消法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服务保障承诺,即实施“15日无理由退换货”。
网购“7日无理由退换货”、6类商品购买6个月内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证清白”……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以严格的条款给商家套上了“紧箍”。315前夕,苏宁在全国58个大区同步组织新消法的培训学习,南京作为最后一站,玄武区消协秘书长顾小俊受邀走进苏宁总部,为苏宁管理干部普及新消法知识,为苏宁全国普法活动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顾小俊对苏宁总部管理干部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讲解和分析。他表示:“新消法的修订,旨在为消费者建立更加规范的法律保障,也为商家设立更为全面的行业标准,使得消费者权益最大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
顾小俊同时指出,新消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对企业经营者的一种保护。“以消费者为核心,更好地树立起消费维权的理念,解决消费者的问题,那么消费者也会成为经营者的忠实消费群体。
根据国家新消法规定,自3月15日起,网购可以“7日无理由退换货”。记者了解到,苏宁在新消法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服务保障承诺,即实施“15日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的商品(新消法规定的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自收货次日起15日内,如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而提出退换货,在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直接办理。
顾小俊对苏宁即将推行的“15日无理由退换货”表示高度肯定,他表示:“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家企业,都应该把消费者的感受、消费者的满意度以及消费者的需求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向,苏宁15日无理由退换货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最大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为行业树立了守法诚信的榜样。”
据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消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二次修正,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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