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四川长虹对比表示,根据《通知》精神及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四川电子军工集团等相关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共同论证。
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发布公告称,8月17日,公司接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转来的《绵阳市国资委转发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函复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涉及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将间接所持零八一电子集团100%股权,直接协议转让给四川长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直接协议转让有关规定,其转让或注入方式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将由绵阳市国资委指导国有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四川长虹对比表示,根据《通知》精神及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四川电子军工集团等相关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共同论证。因论证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起停牌。四川长虹承诺,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另外,四川长虹今日还披露了半年报。今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8.54亿元,同比增长9.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四川长虹解释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一)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均价下行、毛利空间收窄;(二)公司为推进产业转型在研发、品牌、国际化等领域持续大额投入,而相关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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