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当时店家明确作出屏幕‘三年内三包’的口头承诺,既然不能更换屏幕,那就应该免费换新机,怎么能以购机发票来规避责任呢?”张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近日,义乌福田街道祖科塘村的张女士被家中的一台彩电弄得很是烦恼。前不久,她家的彩电屏幕突然发生故障,于是去商场要求更换新彩电。因购机发票遗失,无法确认“三包”时间,商场原本答应调换一台新彩电,结果只换了一块屏幕。
张女士说,前年3月15日,她在义乌南方联边上的国美家电商行,花1.1万元钱买了一台55英寸TCL彩电。今年7月12日晚上,彩电屏幕突然出现斑点,四周也有漏光现象,接着图像变得模糊不清。想起商家“三年内三包”的承诺,第二天张女士去找商家,没想到这家国美家电商行早已关门停业。
几经周折,张女士得知关门停业的这家国美家电商行只是一家家电经营部,该品牌彩电的售后维修部就设在义乌沪江路上。张女士把问题彩电送了过去。维修部工作人员检修后表示,故障原因是液晶屏漏液造成的,需要更换。但这款彩电的液晶屏已断货,如果张女士能提供购机发票,可以免费调换一台相同品牌、相同尺寸、不同型号的新彩电,不过此时张女士的发票早已遗失。对此,工作人员答复,调换一台新彩电必须支付5000元折旧费。
“当时店家明确作出屏幕‘三年内三包’的口头承诺,既然不能更换屏幕,那就应该免费换新机,怎么能以购机发票来规避责任呢?”张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双方交涉无果后,工作人员建议,依据国家商品“三包”规定,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张女士可以让店家承担“三包”责任。8月23日上午,张女士向义乌稠城市场监管所求助。
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发现原先张女士购买彩电的这家国美家电商行确实早已关门停业,但这家商行只是一家家电经营部,其国美义乌分公司就在工人西路113号的某大型商场内。
在调解现场,张女士要求免费更换一台新彩电,但表示其购机发票确已遗失。国美义乌分公司俞店长表示,店家和售后确实都承认作出过免费更换新彩电的答复,但这一答复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出具购买彩电的原始发票。虽然张女士无法提供购机发票,但只要张女士支付5000元折旧费,同样可以调换一台新彩电。
执法人员听取双方的陈述后认为,张女士提出免费更换一台新彩电,缺乏两点法律依据,一是“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已遗失,依据《国家商品“三包”责任规定》,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商品不实行“三包”,由于没有购机发票,更无法确认“三包”时间;二是依据“三包”规定,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天内,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15天内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而彩电属于列入国家“三包”目录的商品,彩电的主机“三包”时间为一年,部件包括屏幕的“三包”时间为3年。因此,即使张女士能够提供购机发票,其要求更换整机也缺乏法律依据。
经调解,由售后维修部负责给张女士的彩电免费更换屏幕,其“三包”时间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对此,张女士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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