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赖先生告诉记者,产品说明书上明明是可以使用十年的时间,但是才刚刚用了三年,显示屏就花了,这说明电视机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觉得这个费用不应该由他单方面全部承担。
近日,江西赣州大余县的赖先生向本网记者反映,2013年10月,他在当地购买了一台海信电视机,但今年4月仅使用了三年电视屏幕就出现了花屏现象。于是,赖先生联系到海信售后进行检测,被告知是电视机的显示屏坏了,且显示屏已经过了包修期,需要赖先生支付600元左右的费用。对此,赖先生表示不满,电视使用三年就“花屏”,质量让人堪忧。
赖先生告诉记者,产品说明书上明明是可以使用十年的时间,但是才刚刚用了三年,显示屏就花了,这说明电视机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觉得这个费用不应该由他单方面全部承担。
就赖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拨打了海信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人员表示,海信产品的说明书后面确实有标注电视机可以使用十年的字样,但是前提是在环保条件下,因为电视机质量出现问题有很多因素在里面,所以无法做出解答。根据现行三包政策,彩电产品实行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部件包修三年,主要部件包含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由于显示屏属于主要部件,已经超出了商品的包修期限,按规定费用将由消费者本人承担,对于维修的价格,因每台电视机的型号、尺寸不一致,无法作出判断。
随后,海信售后服务人员法先生向记者表示:“电视机已经买走三年多,已经不符合《三包法》规定的退货条件。不过,如果消费者对我们售后维修不满意,我们愿意同消费者一起协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采访后,赖先生向记者反应,几经沟通,海信售后已经同意为其进行免费更换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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