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近日,通州法院审结该起消费者维权案件,依法认定电器公司在销售涉案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判令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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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法院网消息,电器公司将“翻新机”冒充样机,优惠价卖给了消费者,不料却被消费者发现该产品有多次维修记录,故诉至法院要求三倍赔偿。近日,通州法院审结该起消费者维权案件,依法认定电器公司在销售涉案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判令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徐某于2015年3月在某知名电器公司门店购买1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看好款式型号后,被门店业务员告知没货。业务员给其介绍了柜台摆放的样机,说样机的包装是新打开的,如果购买的话可以享受优惠折扣,原告徐某便购买了该样机,但回家后发现电脑运行很慢,故到联想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电脑维修记录,维修中心告知涉案电脑在其购买前有过维修记录。原告认为电器公司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该电器公司依法进行三倍赔偿。
通州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依法向联想售后维修中心调取了涉案商品维修记录,显示2014年9月涉案电脑曾更换过硬盘,被告电器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原告徐某购买前已如实告知涉案电脑的维修信息,法院依法认定电器公司在销售涉案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判令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样机商品需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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