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1月17日,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1月16日,格力电器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董明珠高票连任董事,并发挥其一贯“怼天怼地”的风格,强势回应了近来围绕公司及其自身的各类关注。
受益于此次大会提振士气的作用,格力电器在当日上涨1.37%,报收39.31元/股。不过心直口快的董小姐在回应股东提问时,提前“公告”了公司业绩,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在260亿元以上。
当日晚间,格力电器紧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亿元至2010亿元,去年同期1500亿元。预计盈利260亿元至270亿元,去年同期盈利224亿元,同比增长16%-21%。
在此之前,公司并没有发布过相关业绩预测公告,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透露信息的举动引来了深交所关注。
1月17日,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而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刚刚连任的董明珠后续是否还会收到相关处罚,其结果还有待观察。
但是格力董秘望靖东对媒体称,董明珠透露公司2018年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所以不构成信披违规。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以往对类似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处理结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下一步证监局有可能会对董明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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