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林先生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称,家中这台46寸康佳液晶电视,购于2012年当地电器商场,当时为此花费了5400元。
“电视在保修期修不好,这是厂家的责任,凭什么只能换低价机,还要收折旧费?”福建泉州网友林先生家中的康佳液晶电视,在保修期内出现“有声音无图 像”的故障。因该型号电视停产无配件更换,康佳售后作出“支付600元折旧费,更换低价位电视”的处理方案,但遭到林先生的拒绝。
林先生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称,家中这台46寸康佳液晶电视,购于2012年当地电器商场,当时为此花费了5400元。今年9月,电视突然出 现了“有声音无图像”。经康佳售后检测,该电视逻辑板存在故障,需要更换。不料一周过后,康佳售后来电称“该型号电视已停产,没有所需配件可供更换”,简 而言之就是“修不好了”。
为此,康佳售后提出了“换机”方案——用户可更换一台3000元价位的液晶电视,但需要支付600元的换机折旧费。林先生拒绝接受此方案,认为“电视在 保修期内修不好,不是用户的责任,而是厂商的责任,没有同型号产品可供更换,至少也应该更换同价位产品,让用户支付折旧费更是没有依据”。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圆对此点评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厂商应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李律师指出,商家收取折旧费必须是在能提供有同型号产品,但消费者拒绝调换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收取,“而该网友投诉的情况是厂商售后不能提供同型号的电视,因此厂商售后要求收取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
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康佳总部售后客服承诺会跟进处理此事。今日下午,康佳售后负责人吴先生来电称,目前已与投诉人林先生达成一致意见——林先生在商场选定5000价位的康佳电视产品后,携带旧电视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可前往当地售后办理免费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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