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家电网微信二维码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 产品| Discover| 智能手表| 数字家庭| 智能盒子| 空调| 电冰箱| 洗衣机| 厨房卫浴| 生活电器| 专题| 微发现| 标签| 论坛| @家电网

首页 新闻频道 企业专刊 正文

海信高管受贿 二审重判获刑5年半罚100万

字号:TT 2017-04-21 08:36 作者:水木 jiujin 来源:和讯股票

家电网-HEA.CN报道:2017年3月,二审法院青岛中院判决,被告人徐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并指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争议达2年的徐昊受贿案,最终画上句号。

 

海信电器原高管徐昊二审获刑5年半罚100万

4月1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徐昊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昊在担任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器( 专家诊股 )采购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18.6万元,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2015年10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原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徐昊(正处级)涉嫌受贿被查处。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徐昊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宣判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指出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处。

2017年3月,二审法院青岛中院判决,被告人徐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并指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争议达2年的徐昊受贿案,最终画上句号。

徐昊落马前待遇正处级 曾官至海信电器总经理助理

判决书显示,原审被告人徐昊,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4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逮捕。2014年1月6日,徐昊被聘任为海信电器公司激光影院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1月25日被聘任海信电器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10日被聘任为海信电器公司制造中心采购部部长。2014年5月20日、7月11日分别被免去上述海信电器公司职务,2014年7月11日免去其海信集团公司财务经营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据媒体此前报道,徐昊的被查,涉及两笔非法收入,其中,徐昊利用其担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向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商苏州锦富新材(300128,股吧)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邓某索要贿赂人民币113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昊以借款为名向海信集团供货商锦富技术市场总监邓某索贿人民币113万元的事实不成立。抗诉机关提出,徐昊以借款为名向邓某索贿人民币113万元应当依法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该笔事实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证据不足,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为他人谋利 非法收受118.6万元

另一笔非法收入是徐昊利用其担任海信集团采购中心(筹)副主任并主管液晶屏采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获利予人给予的1186076元。

2010年底至2013年2月,何时国代表香港TOPSKY公司、香港凯为公司采购液晶屏对外销售,让徐昊帮忙。液晶屏属于彩电业战略资源,LG公司、三星公司、奇美公司、华星公司、还有台湾的AUO公司等厂家均系海信电器公司液晶屏供货商。TOPSKY公司一开始不是LG公司的注册客户,不能直接从LG公司购买液晶屏,香港凯为公司也不是LG公司、奇美公司、华星公司的采购商,也没有渠道直接从奇美公司、华星公司购买液晶屏。

徐昊把LG公司青岛公司的韩总、奇美公司青岛公司的负责人、华星深圳公司的负责人、三星公司青岛办事处的负责人,介绍给何时国认识。海信集团公司是液晶屏生产厂家大采购商,容易买到这些液晶屏。徐昊介绍何某与海信香港公司的王志国认识,以香港海信的名义从上述公司购买液晶屏,海信香港公司再加价把液晶屏卖给TOPSKY公司和香港凯为公司。2011年TOPSKY公司成为LG公司的采购商,可以直接从LG公司采购液晶屏,不用通过海信香港公司购买了。

何时国以自己的名字开了一张招商银行卡,把卡送给徐昊,并告诉了徐昊银行卡的密码,将每次业务的提成都打到卡上,徐昊同意。徐昊共收取何时国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186076元。被告人徐昊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昊作为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出资公司从事液晶屏业务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原审被告人徐昊及其辩护人所提,徐昊与何时国合伙做生意,系经营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

徐昊被侦查机关掌握证据后提出自首 不予成立依法重新判决

此外,侦查机关在初查徐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过程中,已掌握徐昊涉嫌通过其母马某银行账户收受何时国贿赂的线索,之后徐昊到案才交待其收受何时国贿赂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抗诉机关所提,原判认定徐昊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自首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事实。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徐昊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罪名及构成自首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认定原审被告人徐昊身为国有公司及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出资公司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2015)李刑初字第41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徐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二审法院青岛中院同时指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家电网® HEA.CN)

责任编辑:编辑A组

家电网微博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