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北京一中院(2016)京01行初62号《行政判决书》的行政上诉状中提出了3条上诉理由,其中第3条上诉理由说:“主席办公会议不是我会稽查立案的必经前置程序”
今日,格林柯尔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中国证监会对法院判决的信息公开申请存在异议,今日上诉。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北京一中院(2016)京01行初62号《行政判决书》的行政上诉状中提出了3条上诉理由,其中第3条上诉理由说:“主席办公会议不是我会稽查立案的必经前置程序”,而且还说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立案调查,仅仅是证监会某负责人批准决定的,并没有经过主席办公会这一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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