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顾雏军承担的罪名有三项: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是非国有企业经常发生的犯罪。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大股东,认为企业就是自己的,所以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分不清楚,从自己账上往公司转钱,或者从公司账上往自己卡上转钱。这种行为很容易被认定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家电网HEA.CN 4月11日原创】2012年9月14日,被提前从牢中释放的前格林柯尔集团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召集了一场发布会。会上,顾雏军头戴白纸做成的高高的帽子,上面写着“草民完全无罪”字样,并且向在场多家媒体发放了长达27页的举报信,并附上自己撰写的新闻稿。还有存储了多份判决书、辩护意见等文件的光盘。
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并下达终审判决: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01号刑事裁定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犯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同时,维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部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执行完毕)
一代天骄落马
1988年9月,曾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的顾雏军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并在其后以其自诩的“顾氏热力循环理论”新技术闻名于业界。自此,顾雏军开始在公众面前崭露头角。
1989年,顾雏军在英国创办了顾氏热能技术(英国)有限公司;1992年,在加拿大成立了格林柯尔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12月,顾回国发展,投资5000万美元在天津建成亚洲最大非氟制冷剂生产基地。1997年,顾雏军创办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7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筹得资金7000万美元,顾通过其注册于BVI群岛的个人全资公司持有格林柯尔控股62.6%的股份。
顾雏军的又一大举动,是在2001年10月收购了中国家电巨头科龙电器。据家电网了解,顾雏军通过旗下顺德格林柯尔斥资3.48亿元收购中国冰箱产业四巨头之一的科龙电器26.43%的股权,成为科龙电器的第一大股东。此后,在顾雏军掌控下的科龙电器先后收购了非上市企业及生产线,如江西齐洛瓦、吉林吉诺尔、上海上菱电器、上海阿里斯顿等,并在全国各地兴建许多科龙工业园区,已占据了中国冰箱业的大半江山。
2003年5月,顾雏军又通过顺德格林柯尔以现金2.07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至此格林柯尔已同时将中国冰箱行业“四大家族”中的两大巨头科龙、美菱收归麾下。
顾雏军的收购一直持续到2004年,其“格林柯尔”体系下包含了两部分企业:动用科龙资金,以科龙名义收购的非上市企业及生产线,如吉诺尔、上菱电器、阿里斯顿等;以顾雏军私人控股的企业名义收购的上市公司,如以广东格林柯尔(原顺德格林柯尔)名义收购的科龙、美菱,以扬州格林科尔名义收购的扬州亚星、襄阳轴承。
然而,复旦大学的一个演讲让事情出现了转折。
2004年8月9日,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直指顾雏军在“国退民进”中席卷国家财富,致使中小股民利益受损等问题。闻名一时的“郎顾之争”就此拉开帷幕。
2004年 9月,郎咸平开始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主持财经评论节目《财经郎闲评》,第一期就是《顾雏军,在收购的盛宴中狂欢》。节目引起轰动,郎咸平正式开启明星经济学家之路。随后,二人的针锋相对很快升级为传媒界、学术界乃至政界对“国退民进”政策的大论战。
而顾雏军这边,随着“郎顾之争”的升级,媒体开始质疑其收购资金的来源和科龙业绩的真实性。2004年前9个月还产生2亿元利润的科龙,最终全年亏损6000万元。
随后到来的是证监局的调查,2005年4月4日,由广东、江苏、湖北以及安徽四省证监局开展的联合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对格林柯尔违规挪用科龙电器资金,收购美菱电器、ST襄轴以及亚星客车等三家上市公司的事件展开调查。2005年5月10日,科龙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6年6月15日,因科龙电器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等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监管法规,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等人数额不等的罚款,并实施市场禁处罚;后顾雏军被罢免了董事长职务。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科龙中小股东及科龙电器通过向顾雏军提出了巨额民事赔偿要求。
2006年12月15日,海信正式成科龙最大股东。2007年5月18日,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退市,鼎盛一时的格林柯尔系完全瓦解。
而顾雏军本人在2005年7月底被正式拘捕 ,2006年3月1日,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以虚假出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职务侵占以、伪造公章4项罪名对顾雏军提起刑事起诉。2008年,法院一审判顾雏军有期徒刑12年,执行10年。
草民“无罪”?
2014年1月,广东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顾雏军对于佛山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判决的申诉。这是顾雏军在出狱后上诉过程中首次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8月17日,顾雏军在北京梅地亚召开新闻发布会。他宣布起诉海信科龙、海信集团,要求后者赔偿其个人及格林柯尔系巨额经济损失,合计489.61亿元人民币。同年10月,广东高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顾雏军的相关上诉。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两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而顾雏军案就是其中一件。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今日,最高法终审判决已下,顾雏军是否真如白帽上所言“草民无罪”呢?
首先,顾雏军承担的罪名有三项: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
在最高法终审判决中提到,虚报注册资本罪名,由于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系当地政府支持顺德格林柯尔违规设立登记事项的延续,未使公司的资本总额发生减损,再加上公司法的变更,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名,该部分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故判顾雏军等人无罪。
最后是挪用资金罪名,该罪名又分为两部分:涉及科龙电器的2.5亿元和江西科龙的4000万元;涉及扬州亚星客车的6300万元。其中,前面的2.9亿元,顾雏军未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擅自挪用注册成立个人完全控股的公司,并进行营利活动。原审认定顾雏军、张宏犯挪用资金罪证据确实、充分。而扬州亚星客车6300万元则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名。
综上所述,顾雏军原审的三项罪名当中有两项已被推翻,但私自挪用2.9亿元资金的犯罪事实依然存在。
有行业人士告诉家电网,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是非国有企业经常发生的犯罪。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大股东,认为企业就是自己的,所以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分不清楚,从自己账上往公司转钱,或者从公司账上往自己卡上转钱。这种行为很容易被认定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在终审下达前一天,顾雏军曾对媒体表示:“过去的、未来的,所有一切,都是基于案件能够平反,等案件有了结果,我会好好和你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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