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对顾雏军案重新提审,是最高法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的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顾雏军案再审之后,各方都在期待6月28日最高法的盖棺定论,但答案揭晓的时间要延期了。
6月26日早上,顾雏军发布了延期开庭宣判的消息,网易财经第一时间联系上他,他表示延期是在其意料之中的。
顾雏军曾因广东省最高院对其案件的延期审理而怒斥指责,而这次,他说“性质不一样,确实刚开完庭时间短,我非常理解”。至于延期宣判的时间,他说并不知晓,但估计“应该也不会太久吧”。
对于庭审现场检方毫不退让的“挪用科龙2.9亿元资金罪”,他在电话中向网易财经重复了三遍“这条罪名是绝对不可能成立的”。
对于翻案,他仍是信心十足的。
宣判延期顾雏军表示理解
6月26日,顾雏军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其律师童汉明先生接到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的延期通知,并且不知道延期到什么时间。
6月13日和14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院公开审理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控辩双方庭辩激烈,法官反应庭审艰难,累计耗时26个小时。
对顾雏军案重新提审,是最高法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的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按此推算,顾雏军再审案原本应于6月28日审结。“很明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6月28日到期的再审提审审限是无法期待了。看来第一巡回法庭也正式进入了延期模式”,顾雏军在微博写道。
顾雏军曾向网易财经表示,他比任何人都期待这个案件的结案,也会担心又陷入拖延状态,但对这次最高法的延期行为,他向网易财经表示是充分理解的。
“开完庭到6月28日之间其实时间很短,所以延期已经在我的预料之中,这是非常正常的,我非常理解”,他还专门提到,这次和广东省高院之前的延期的性质不一样,“所以我上次特别生气说话难听,这次我就说话很平缓了”。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最高院在对顾雏军案再审时曾六次延期,被顾雏军在微博怒斥傲慢,还指责六次中有五次是违法的行为。
对于延期宣判的时间,顾雏军表示第一巡回法庭并未明确告知律师,但估计“应该不会太久”。
对翻案仍信心十足
从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的开庭过程来看,控辩双方似乎对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三条罪名中的“两条半”达成了无罪的共识。
在辩方做无罪辩护的同时,检方针对第一项虚报注册资本罪认为顾雏军等人在调整完善注册资本结构过程中实施了虚报注册资本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第二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则认为虽然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危害后果,可以无罪处理,但科龙电器提供的2002年至2004年年度财会报告含有虚假成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针对第三项挪用资金罪,分为两个事实,对第二起事实,检方认为顾雏军等人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的基本事实清楚,且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顾雏军等人谋取了个人利益,该笔挪用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
但对第一起事实,检方毫不让步,认为顾雏军等人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合计2.9亿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裁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这条罪名是绝对不可能成立的”,这句话顾雏军在电话中向网易财经重复了三遍,“毕马威的报告是经过了双方质证的,法官认可的,你(指科龙)欠我2.93亿,还说我挪用,那天理难容了”。
顾雏军对于翻案仍是信心十足,还是那句老话:“我坚信我一定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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