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HEA.CN报道: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2019年8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昨日,格力电器(000651.SZ)发布公告称,2019年8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此前,格力电器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2019年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
格力电器称,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格力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险。
而在今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2019年8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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